這是一個索賠的官司。本人一年前在喬治亞州旅行時,住在一家連鎖酒店。傍晚7時許,在酒店停車場遇到兩個持槍黑人青年企圖打劫未遂,朝我腳上開了一槍。日前,一位當地律師意欲為我向該酒店索賠。並認為勝數很高。不過,該律師草擬的合同中,除鐵定分得1/3至四成的賠賞金外,還要扣除各項開支費用。本人擔心,即便勝出並得到賠賞,也可能都被律師拿去。本人還可能賠上自己的開支。請問老貓,這個官司可不可打?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