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家暴的離婚問題

來源: 2010-02-09 14:43:3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老公因家暴問題逮捕, 我file了order of protection.我們在伊州, 有一5歲女兒. 離婚是唯一選擇, 他希望我配合他drop the charge, 他就給我女兒的全部監護權以及其他, 否則, 他將不惜一切代價爭奪監護權. 他是SELF-EMPLOYEED, 可以隱藏財產. 我現在沒有工作, 正在找工作當中. 我的問題是, 如果法官受理離婚前我還沒找到工作, 我是否可以拿到full custody? 如果我配合他drop the charge, 即我不出庭作證, 他又出爾反爾, 我將處於被動局麵. 我的目標是要我女兒的全部監護權. 因為我已經完全無法信任他.

另外, 他OFFER 給我更多東西, 如果我能DROP THE CHARGE. 如果我跟法官提出這些, 有EMAIL 為證, 是否對我離婚案有利.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