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他還是承擔了大部分投資風險:他和他的家人自己投了很多錢進去(會是我想給他的十倍以上),而我作為固定收入債主,主要是怕他不還錢。如果他負責的話,寧可自己虧了也要還錢。除非他虧到本金全無。由於他沒有銀行貸款買房,這不太可能吧。 難道私人貸款在美國就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