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同意這個看法. 沒有錯這個案件如果進入司法程序會是一個相當好的案件
事實上這個案件如果處理得當甚至於有一些可能會一路打到最高法院,(這個案件的本身應該可以牽涉到憲法第一修正案與第四,第五修正案,特別是牽涉到個人使用互聯網的自由,因此這個案件潛在上有相當爭議的空間,事實上一個好玩的事情是這個案件有可能讓您的孩子的名字長期的出現在主流媒體甚至於教科書上....).但是問題是您有50萬美元可以用來這個訴訟嗎? 不開玩笑,這是一個憲法維權的案件如果打到最高法院所需要最少的費用(同時這不是一個商業賠償的案件而是一個行政程序的爭議或是一個憲法上的爭議,所以最終您不太可能獲得任何金錢賠償,因此所有訴訟的費用您必須由個人來想辦法,因此您隻有透過募款或是其他任何其他的方式(包括如果 AVLU 願意接受您這個案件替您出麵)或是您自己出錢來打這個官司. (在老貓的看法,學區應該不會屈服他們目前的決定,所以您如果提出訴訟,學區可能隻有奉賠到底,這是有案例可詢的,因此最終,您的花費可能高得嚇人,同時這個案件少則兩到三年多可以到7年,事實上達拉斯的一個家長與學校有關在學校球賽陡嫻陌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