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謝老貓的回複!!!
這一年贍養費法官判決通過法院的朋友執行,但對方前律師將贍養費轉到他的事務所。今天聯係了對方的新律師,對方說不知道我已付過一年贍養費,但是要求我付婚內財產一半。當時法官因證據不足未判決怎麽付此不存在的一半財產。難道此律師想通過贍養費的執行書得到這一半財產或更多?我不知道是否該請個律師將判決書改正,還是隻終止這重付贍養費(motion)?特請教老貓!
感謝老貓的回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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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感謝老貓的回複
-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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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2010 postreply
21:0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