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怎樣找律師?
我女兒08年12月在Stanford兒童中心做了心髒手術,三個月後,也就是09年的3月去世。因為死因不明,我們要求做解剖,解剖結果發現手術出了錯,在冠狀動脈被縫了兩針,引起嚴重的堵塞。手術醫生是個享譽世界的醫生,犯了非常少見的過錯,他本人承認是過失,他完全不記得也承認不應該在此處縫針,可是Stanford的屍檢報告還是說這不是死因。這裏有很多細節不是一言兩語能說清楚,醫院為了推卸責任,編造很多理由,我作為母親,我可以肯定我女兒是死於手術事故。
因為醫院推卸責任,我們準備請律師,無賴加州新法律規定凡是醫療事故最高額賠賞不超過$25萬,找的律師都不肯接這個官司,花時間,花精力,還賺不了多少錢。眼看一年就要到了,我們自己又不能直接告,我們該怎麽辦?去哪裏找律師?
請有這方麵知識的人士幫忙,推薦律師或者告訴我們下一步怎麽辦。
Any help will be highly appreci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