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本人的經驗,兩個人能協商離婚,最省錢,省事,省時間

來源: 2010-01-07 13:04:47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如果覺得不能協商,就要果斷一點,做contest trial, 由法官來裁定,這個比較費銀子。 因為有兒子的關係,你最好立刻要求法庭做custody study 跟給孩子請 GAL(就是替孩子說話的律師)。這樣,如果你先生不要孩子,孩子會判給你,不過銀子也會判給你孩子。所以孩子的生活條件不會太差了。要是你先生改變注意要了兒子。你也要給你先生你兒子的撫養費除非你沒有工作,你則不需要給,你可以有探視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