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孩子,自己最了解,相信孩子,詳細自己

來源: 2009-12-17 10:30:3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這是個教訓。 但學校應該給孩子一個機會。為什麽痛惜一個孩子,就要犧牲掉另一個孩子呢。從你描述的,我覺得你是可以爭取的。 接著向上申訴,不用太defensive。但學校的做法不constructive, 沒有給孩子一個機會,沒有教孩子如何把壞事變好事,沒有給學生一個學習的機會。要有自己的建議在裏麵,強調學校是學習的地方,不是看管犯人的地方。總之,這事就是要爭取能成為一個可以在學區debate的話題。學校一定會注意了,也應該聯合另一(或3)位家長一起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