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陣德州有一個case,就是一個父親把一個18個月的孩子放在車裏,後來一忙別的, 就把那孩子忘了。德州的夏天,車裏氣溫至少50度吧,等發現的時候,孩子死了。 18個月的孩子,慘不慘啊?你說我是該同情孩子,還是該同情"忙"壞了的父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