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中國憲法第50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護華僑的正當的權利和利益”

來源: 2009-12-13 13:16:18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完全理解你的意思,如果中國政府領館給予幫助,我也就不用來這裏了。如果中國領館官員講,既然醫院要求你出院,學校要縮短你的簽證,那你就回去吧。回去後,政府也提供不了任何幫助。請問,如果是你,你如何處理?是跟他們吵,等待,還是尋求別的方式?政府有責任幫助自己的國民,可是他就是不幫,你又能怎樣?請提供你的具體建議,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