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移民論壇查皮匠的博客,比申請綠卡簡單多了
來源:
紫葉子
於
2009-12-08 10:5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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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婦倆人分別填一份N-400,並申請費支票寄到各州指定的移民局地址,然後等通知打指模,麵試,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