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覺得有點不合理,

來源: 2009-11-27 17:40:17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如果在美國,就算現在離婚(不論什麽原因),他也該得婚內財產的一半。所謂的“出軌”,很少有人可以拿得出在法庭上也有效的“真憑實據”的。

現在男方似乎還想要這個婚姻,假如他也願意離婚,則根本不須簽這樣的“不平等條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