讚同! 放棄目前這個房子-實際是個燙手的山芋. 好在都不在她名下.

來源: 2009-10-27 15:39:50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以前所謂付出的首期就不要想拿回來了, 反正事到此, 兩人在房子上都虧了.也不算多, 算是原來失敗婚姻的付出吧. 現在要開始的是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