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外國工作,收到Juror Summon,第一次將公司證明信等相關文件一同寄回,不料一個月後又收到同樣Juror Summon. 請問本壇有過類似經驗的網友,這第二封信應該置之不理呢,還是如法炮製,和第一次同樣再寄一次 實在怕了這些腦袋有問題的官僚們,會不會緊接著第三封信又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