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Georgia州於2008年經法庭判決離婚,但判決書上的撫養費高達我工資收入的55% (隻有一個孩子)因我所從事的工作收入非常低無法按判決支付。但我一直以來在按我稅前收入的20%支付,並且也請了律師上訴要求改判,由於找不到我前妻的地址法院無法受理,Child Suppor Enforcement 要我必須按判決付,否則就要抓人……請問老貓要是被抓會有什麽後果,會判刑嗎?我現在是綠卡會影響考公民和回國嗎……請指點……多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