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學步之人。。幫你一下。。
你的邏輯思維真是有問題。。
你的定義不清,所以推出的結論十分荒謬。。
你把科學與真理混同起來,你自己就把自己給搞糊塗了。。
科學是一門用可以驗證的方法來尋找真理的學科,或者說是方法和知識的體係。。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7%A7%91%E5%AD%A6
按“可證偽”的原則,數學和邏輯學不屬於科學
這樣的定義,你不覺得荒謬嗎?
所有的學科都有它們使用的範圍,或者說前提。。在這範圍內,所有的規則就是絕對真理,但在這範圍之外,就是錯的不能用。。
你知道 三角形三個內角之和等於180. 如果我告訴你,三角形三個內角之和可以大於180,你還覺得你的所謂“可為證”的原則有用嗎??
就像相對論沒有否定牛頓定律一樣,很多時候,數學定律也有適用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