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麵是你在前麵帖子上發表的。為方便,我把它複製到這來。

來源: 2012-02-23 19:43:18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如果你將物質定義為兩種存在形式的總和,那麽光就是不帶質量的物質,i.e. energy; 另一種存在是有質量的物體,i.e. matter。"

其實我認為隻要是物質都有質量,不同的存在狀態被定義為“matter”“energy”ect。這就是為什麽他們之間可以轉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