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引入r這個因子? "如果時間與空間的地位是對稱的,那麽時間的變換方程應該是 (就是把上麵 x_B 方程中的 x,t換位): t_B = r * (t_A – v * x_A )" 這就是說 時間 = 速度 X 距離 這與 速度= 距離/時間 的定義差矛盾啊 最後結論說速度不能超過1,那1是什麽?為什麽就是光速?這可是狹義相對論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