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2月的預產期,想讓爸媽11月份過來,然後爸爸因為有工作打算呆一個月就回國,媽媽退休了想讓她多呆幾個月幫我照顧小孩兒。所以現在問題來了,填寫156表格時,在美國停留的時間是兩個人照實寫不同的停留的時間呢,還是一律都填成一個月?哪一種更容易簽過?
請壇子裏有父母過來照顧月子的媽媽們幫忙解答!多謝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