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倒不在乎他孝順不孝順我。

來源: 2012-03-06 12:36:27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說實在的,給孩子養到十幾二十歲人就該自立了,他拿啥孝順哪。隻要他長大不躲著父母,願意和父母交流,受傷的時候想著我們願意做他的依靠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