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就不要住一起。兩代人生活官念不一樣。衝突是早晚的事。隻不過是個家的激烈成度不同而已

來源: 2012-03-03 15:02:58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樓主一定不能常和公婆住。如果不能讓他們馬上走的話。半年後決不續簽。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想相一下, 我們會和自己的子女, 等他們長大了, 一起住嗎, 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