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最後“朋友”滿滿都遠去了。曾經去過華人教會,後來,因為其他人的紛爭,我聽過好幾個人跟我傳話,覺得是非之地,不可久留。也不去了。
孩子倒是問題不大。其實,孩子們多參加團體競賽活動,多集體運動,不應該有交友的問題。
我的原則是,寧可沒有朋友,不能為了交”朋友”委屈自己。有些人,隻能聽好話,不能交心,交他有什麽用呢?
朋友2,3個就夠了。能夠互相理解,出謀劃策的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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