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通過email 聊了個天長地久。我沒計劃尋偶嘛,所以就選了遠在洛杉磯的他,至少不會隔天約我上咖啡館哈。
通過每天的交流溝通,老謬事無巨細給你講一遍,現在還是這毛病,常常被我打斷,怎麽這麽多口水啊。
Email 上,我聽岀來他是一個好父親(我的媽,隔天放學後帶一窩娃娃上沙灘,自己三個姑娘還順便帶上他妹妹的兩個孩子也不嫌煩),好兒子,好長兄,好朋友。嗯,雖然長得單薄了一點,怎麽這年紀還沒長出來肚腩啊,可能挑食是個毛病,還果然讓我猜中啦,極難伺候。
好吧,除此之外似乎不錯啦,幾個月後,終於安排見麵。那時候舊金山飛香港要經過洛杉磯,機場侯機室酒巴等,不見也散的那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