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戀愛時娃爸自己開車去接我父母,太晚了我睡了,年輕時我特能睡也睡得早.
我和他相距4小時車程時,周末每星期他來回開(8小時)來看我,每次星期五晚上12點多到,星期天傍晚走,我覺得是很正常的事。有一次星期五12點多到了後,半小時後我們吵架,他生氣起身走人,大半夜的開4小時回去,因為火大開得太快被警察抓了
,我跟他說:Look, even police can't stand you.
年輕時過來跟我修車修這修那等等等等(沒有他修不好的),其實所有這些我認為都是正常的,發自內心一般人自然而然都會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