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二婚夫妻,男方希望女方多做家務但不想給女方經濟補償,而女方希望男方陪伴加適當的經濟補償,不管哪種方式,隻要雙方認可都沒問題。
我一女性朋友,有錢有房,找了個小3歲的男士,兩人同居7年還是分手了;根本原因就是男方認為女方有錢,如果一直同居或結婚,女方應該給自己一些經濟資助,而女方不願意,最後不歡而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