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正常的夫妻,此男的行為早就該被踢出去了。
所以你願意跟他鬧翻,完全失去他,失去他的陪伴還是擁有他的陪伴,容許他的一部分屬於別人?就是說對他的行為睜一眼閉一眼難得糊塗。
當然還有一種可能就是他見了她吵架不停,見光死,決定完全回歸。
追求幸福天經地義,他有自己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