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離就是離了。如果互不承認的話,同理汪和大S在台灣也不能算是結婚吧?還付這些錢幹嘛呢?

來源: alwaysluck 2022-12-04 18:56:22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0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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