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周早上送男娃去summer camp, 一般聽收音機裏的歌。男娃告訴媽媽,他發現媽媽喜歡聽的英文歌的幾要素:
1. 第一要素是,歌詞得唱得很清楚,要不媽媽會聽不懂。這樣旋律就會比較慢
2. 聲音很rich. 媽媽問這是啥意思,他說是有undertones, overtones這些
3. 聲音很Smooth。 媽媽不明白這什麽意思,他說Sam Smith vs. Ed Sheerans. 媽媽喜歡Smith, 不喜歡Sheerans, 前者的聲音非常smooth, 而後者則沒有。他告訴媽媽,去比較這兩個歌手的兩首歌,媽媽馬上就會明白smooth是什麽意思。
媽媽再納悶的問娃為啥可以聽出這麽多東西來。他說因為從小學琴,就多了music sense.
這真是養娃的樂趣呀。
媽媽也經常給男娃推薦一些老歌,中英文都有。他又跑來問媽媽-為啥老歌都這麽好聽呢。
媽媽告訴他--這些老歌時大浪淘沙,經過時間考驗的歌。同時代的大多數歌則已經被人們遺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