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遺囑

來源: 2020-09-08 11:31:20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以前螺絲推薦過一本書。我也買了,但是因為懶,拖了很多年才看,看完了也還是稀裏糊塗的。就記得幾點。

一個是房子和聯名儲蓄,即便沒有遺囑也可以,聯名那個人自動繼承。401K 和保險,沒有遺囑也成,Beneficiary自動繼承。至於遺囑和以上衝突的話,以哪個為先,我不記得了。是以聯名和beneficiary為先是嗎?那麽遺囑看了也不可靠啊。

另一個是,很多州,還是所有州都規定,記不清啦,遺產是不能繞過配偶和未成年孩子的。比如說下麵那個房產的一半是老太遺產,全部給女兒,不給老頭的話,是不合法律的。除非配偶主動放棄,不爭。否則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都可以上訴,要求至少分得法律規定的配額。想起隔壁壇有些大媽曾經討論,怎樣把自己遺產全部給子女,不給老公一分。這個就需要自己走後,老公自覺不爭了,否則是辦不到地。

但是呢,成年子女是可以被繞過,不給遺產的,如果遺囑這樣說的話。而且為了保險起見,如果不想給子女留遺產,最好特地在遺囑裏給她一塊錢這樣,以表示不是忘記了,就是不想給。所以有時候我們會聽說這樣的例子,老人去世把遺產全給一個外人(情人或保姆),成年子女沒份,打官司還輸了。美國是這樣,不知道中國怎樣。

我說錯的大家糾正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