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了煙花的那篇,天馬行空,發散一下。我對“興趣”有些存疑,覺得“長時間的努力”更重要。
曾經讀過很尖銳的一篇:經過一些采訪和統計,這篇作者提出這個觀點:
1. 如果做你喜歡的工作—很多女性反而中途退出職場。
2. 如果因為經濟原因不得不工作—女性反而喜歡上自己的工作,因為其中找到了成就感。
我的一個想法是,很多時候年輕時候職業選擇上的所謂“passion”, 會不會其實是惰性呢?比如學個酒店管理總是容易的,科學工程類總是又難又累的。
我覺得,前麵的采訪和統計分析中,第二類也許是更有韌性的。人生有些時候就不得不迎難而上。當然話說回來了,人各有命,命好的人不用辛苦的。
我覺得藝術類比理工類還需要長時間的努力。芭蕾舞演員,鋼琴表演家,畫家他們每天都要訓練8-10小時。所謂creativity 不是從天上掉下來,恰恰相反,是汗水裏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