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個星期去看病,醫院門口有兩小時停車的地方,我就停了一個,那天醫生有緊急情況處理,輪到我看完剛好兩個小時過了。下樓看見車上貼了條,罰款XX刀。我也不生氣,過了幾天,剛巧路過一公共汽車站邊有黃線的地方停了一輛車,順手掏出那天的罰單,給貼了上去。已經兩個星期過去了,沒人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