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是在香港吃,很喜歡,還賣半個帶到賓館,第二天才知到賓館嚴禁把榴蓮帶進房,哈,too late。

來源: 2011-03-01 22:00:40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