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道義上是這樣,但從法理上就不是了,問題是

來源: 2009-07-10 09:38:10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人們把一個活生生的生命當成了貪官汙吏和流氓的代號,當然殺了活該。但從其家人和生命本身的價值來看,你就會得出不同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