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防衛指的是合理範圍,即你的生命受到威脅時,你殺了他

來源: 2009-07-09 13:54:27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否則,隻能是防衛過度。案件的結局是:玉嬌同學精神有問題,不負法律責任,無罪釋放。
從法理上,隻能用這種情形判她無罪。可以說是法外開恩。當然,這也和強大的輿論壓力和上麵的壓力分不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