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指桑罵槐”地罵 :-)
原文為:“大淩小者,警以誘之。剛中而應,行險而順。”
按曰:“率數未服者以對敵,若策之不行,而利誘之,又反啟其疑;於是故為自誤,責他人之失,以暗警之。警之者,反誘之也:此蓋以剛險驅之也。或曰:此遣將法也。”
意謂勢力強大者要使弱小者屈服,應不露痕跡,委婉的提出警告,采用間接的指責方法。即所謂“殺雞儆猴”、“敲山震虎”。
譯文: 當強大的勢力想要控製弱小的勢力時,可以采用警戒的方式來誘導他們。這就是《易經·師卦》中說的:采用適當強硬的手段,可以得到屬下的迎合和擁護,行事時采用果敢的手段,可以更好地讓人服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