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這沒人要的地,誰種了就歸誰。平日倒也可能,可涉及到拆遷時,拿不出承包合同也沒用呀?農
村正常都該是按人頭分地吧,誰占了就歸誰,這種事也行嗎?
其次都捅到醫院了,那這些弟弟們也該進去了,土地的捍衛者都沒了,那村裏人還害怕什麽呀。
最後怎麽保住這些地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