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不說事件的真偽

來源: 2011-02-04 08:42:15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馮小姐登門討債,如果沒有威脅到大山他們的人身安全,他們對馮小姐
施暴毒打就是違反了法律,警方單方麵逮捕馮小姐的話就是濫用權力,
領事館出來幹涉是天經地義的事情,無罪釋放也在情理之中,馮小姐
也保留自己繼續抗訴的權利。

隻有死奴才才會強調要對施暴者感恩戴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