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為某個國家賣命也不表示效忠於那個國家(比如雇傭兵)
我沒有說前者等同於後者。
效忠在中文中的意思本來是指對皇帝的絕對服從和忠誠,幾乎等同於英文的loyality(指貴族對皇室的忠誠),
不適用於現代國家概念,是個多少與時代不符,令人有幾分不快的詞。
把入籍和對那個國家的效忠等同起來更是混淆了法律和精神層麵的概念。
國籍隻表明做為該國公民享受憲法保護下的權利以及履行必盡義務,
但是每個人的靈魂是自由的,上帝也無法約束。
宣誓的含義是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
不管宣不宣誓,美國和日本都沒有義務兵,不僅可以不參戰,
還可以反對政府的決策,不是有不少美國人在白宮前示威反對出兵伊拉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