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在:
1。體現不是等同。法律確實站在公共道德基礎上,但不等同於公共道德。
2。普通大眾的道德觀念和公共道德不是一碼事。
3。感性的憤怒(比方說凡是貪官都該判死刑)更加和法律不相容。
當然我理解你說的某些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