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道理

來源: 2010-06-21 23:04:06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特殊貢獻”雖然沒有定規,但以一般的社會常識還是可以大致判斷出來的。一個小社員,沒啥發明創造,你要他以“特殊貢獻”理由申請在留期限寬大處理,肯定是很難被批準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