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駐不用續簽,當然誰都不能“為所欲為”,

來源: 2010-06-21 18:58:08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樓主聽得有錯。
永駐後每7年到市役所換一個手續,不用去入管。
日本改入管法後,外國人要用本國名字,原來用繁體字的要改成和護照一樣。這個也在役所辦,但是登陸證是入管做的,要等。
換手續也要入管備案,可能被告發。
合法經營,到哪兒都是必須的,但是無照開按摩院,被罰可能,拒簽怕是杜撰。

來這裏的人最關心的問題,弄清楚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