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忘了點題

來源: 2010-02-06 22:57:04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謝謝補充。

還是國外那種離婚前分居的做法好,讓當事人有一段時間緩衝一下。東鱉這種當即答應的風格簡直是拿婚姻和子女當兒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