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65歳後、年金也開始拿了
幾年後、回母國了、原來的日本在留資格(永住、或中長期簽証)都放棄、日本的住所也沒了的狀況下
年金還會継続毎月(実際上2個月政府支付一次)能拿到嗎?
住所、個人番號都作廃了耶、按理説和當初年金請求書上所記述的不符了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