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好,
來源:
夏荷仲夢
於
2016-07-10 20:00:29
[
博客
] [
舊帖
] [
給我悄悄話
] 本文已被閱讀:次
最初建議也是最好不去裁判所,彼此各讓一步,私下解決。
這樣省得為了討還醫療費再 費神費時,
不過底牌先別亮出,以觀後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