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好,

來源: 2016-07-10 20:00:29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最初建議也是最好不去裁判所,彼此各讓一步,私下解決。

這樣省得為了討還醫療費再 費神費時,

不過底牌先別亮出,以觀後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