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啊!如果你的孩子是那個十八歲的,就可以理解那個父親找律師的行為了。
來源:
zacao
於
2015-03-02 19: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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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作為在日二世,肯定是受了一級黴的,對周圍的學校警察有不信感。找律師是自我保護的手段。剛看網,這個殺人事故也是警察的不作為。事件四天前,警察去了殺手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