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18歲孩子的媽媽是做夜店的媽媽,家庭本來就不是普通家庭,國家話大力氣對他們進行教育管用嗎。 再說日本是法律社會,對他們特殊的花大家的稅金進行特殊教育,大多數日本人同意嗎? 18歲孩子的爸爸應該負擔起所有責任,而不應該把責任推向社會。是他自己找的菲利賓女招待當老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