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類似的經曆。 我比你幸運。 30年後找到她。在北京,開了一所英文學校。 誰曾想我們在美國的時候,開車就差3小時。我還經常去哪裏踢球。 其實也就是一個夢。 我一直想把我夢裏寫的東西給她。 後來決定還是留給我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