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5年前的八月,我被一杯貌不驚人的雞尾酒當場放倒在人生地不熟的布魯克林街頭酒吧之後,昨天,又是一杯更貌不驚人的雞尾酒再次讓我差點倒在44大街邊,丟人現眼啊 唯一的安慰是5年前我是被我的上司扛回去的,這次我還能自己坐地鐵逛著回去——不過,送我的人是老板 一曾經在紐約混過的哥們幸災樂禍地說:紐約雞尾酒,一口一跟頭! 為什麽不早說?我喝了好幾口,還空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