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聽過一耳朵,25年交齊才可以領,但外國人可以補以前的期限 結果今天一問,根本不能補,最多能從來日本那年開始補,還要看批不批 也就是說從現在開始繼續不間斷地交到60歲才剛剛夠拿的資格 如果半截沒有厚生年金了,還要自己交國民保險 哎,路漫漫兮其修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