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看了國足對泰國,褲衩都輸沒了,慘哪。對方可是泰國青年隊。 不能說一輸球就全怪教練,那不公平。在一個假球假裁判假年齡泛濫的地方,不能期待過高。 但是教練如果已經無法控製球隊,解職是理所應當的吧。看了一下新聞說,隻要教練不主動提出辭職,足協無法給解職。原因是聘任時簽了一個及其搞笑的契約,就是如果足協提前解職,要賠償600萬歐。賠不起隻能將就著。 不相信官員們會那麽傻,至於為什麽地球人都知道。 貪婪急功近利加上不職業,丟人啊。